各建筑业企业及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建办函[2020]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近期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以下简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机构类别
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应当为下列之一。
(一)一级及以上本地施工企业,具有专门培训机构(企业自有),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持证人员200人以上),人员为企业正式职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建设行业有关专业办学资质的本地培训机构,或具有建设行业培训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具备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培训能力,长期从事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从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本地设有3个以上建设类专业,且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课程的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技工院校),长期从事行业相关人才培养,为行业输送大量合格人才,无不良记录。
二、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社会信用良好。遵守职业培训行业规则,规范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
(二)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师资管理、教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安全、医疗等)及突发应急预案等有关管理制度,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具有与培训职业岗位、规模相适应的相对固定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租赁场地期限不低于3年),培训教室不少于2个,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办公用房不少于2间,面积不少于40平米。照明、通风良好,符合安全、消防及卫生等有关规定,并配备必要的教学设施。
(四)配备5人以上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具有1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具有与培训岗位相适应、结构合理专兼职师资队伍,专职老师数量不低于师资总数的30%且有稳定的兼职老师队伍。每岗位应配备教师2名以上,教师任教岗位原则不超过3个。
(六)师资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与培训岗位相适应的工作经历不低于10年;(2)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且被所在企业(学校等)聘任专业副高级不低于3年;(3)具有不低于3年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参加过国家及河北省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教材编写工作的教师,条件可放宽到1年)。
(七)配备开展测试所必须的机房。
1.计算机数量:要求配备计算机不低于100台(同一地点),其中备用机不低于考机总数的5%。
2.计算机最低配置: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液晶显示器分辨率达到1280×1024以上;CPU为intel双核高主频;内存4G以上;硬盘不低于7200转且存储空间500G以上。配置1个不低于100万像素的外置高清摄像头。
3.机房网络:机房网络应双线接入,主、备线路选择不同运营商,100M以上网络带宽;配备手机屏蔽仪,确保测试场地无通讯和网络信号。
4.其他要求:设置应急电话或对讲设备;配备稳定的电源和断电保障设备;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配备高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确保实时监控全覆盖无盲区;机房应安装防火墙,硬盘录像机应连接在防火墙内,设专人负责数据安全、视频资料留存等工作。
(八)具有培训收费项目且标准符合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有关要求,需备案的应履行相关手续(企业及高职院校类培训机构免费自培的不做要求)。
三、申报资料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申报表》(一式贰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 培训机构简介,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培训场所、办公用房和管理人员情况,开展建设行业相关培训工作情况等,附相关照片资料。
(三)主要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师资培训管理、教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突发应急预案等。
(四)师资情况。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五)测试机房情况,包括计算机数量及配置、网络及视频监控、金属探测器及手机屏蔽仪、供电保障配备情况等。附相关照片资料。
(六)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及培训收费样票复印件等。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资料受理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4月24 日止。
资料受理地点: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3号金明大厦C座707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 刘福金 0311-89668361
注:申报资料首页附资料单,装订顺序按照资料单内容设置。胶装两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 4 月7日
下载附件: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