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
为规范推进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工作,“河北省住建领域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经过前期测试和部署工作,系统已具备运行条件,定于2020年4月25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权限的通知》(冀建法改〔2019〕11号)精神,自2019年9月20日17时起,我厅派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组停止“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许可事项的办理权限,上述2项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考核合格证书信息验核及变更等业务,均由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2019-09-16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决定将省厅实施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下放事项
将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冀建安〔2017〕1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考核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考核的辛集市辛安职业培训学校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并对基地申请材料、影像资料进行了评审,确认该学校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条件,通过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基地认证。
2017-03-31冀建安〔2016〕20号确定定州市定安建筑工程技术职业培训学校具备了特种作业人员实操考核条件,准许其按照有关规定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相关工种的考核标准,认真做好培训考核工作。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