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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最新培训通知
    • 确保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审批事项顺利下放

      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等三项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审批部门办理。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近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委托下放工作顺利进行。

      2020-06-20
    • 7月1日起,三项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下放

      自2020年7月1日起,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等三项省级建设类人员执业资格注册行政许可事项,由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受委托审批部门办理

      2020-06-19
    • 关于启用河北省住建领域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公共服务局:
        为规范推进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工作,“河北省住建领域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试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升级改造,经过前期测试和部署工作,系统已具备运行条件,定于2020年4月25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04-17
    • 关于停止“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事项省级办理权限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权限的通知》(冀建法改〔2019〕11号)精神,自2019年9月20日17时起,我厅派驻省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组停止“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许可事项的办理权限,上述2项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和考核合格证书信息验核及变更等业务,均由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2019-09-16
    • 关于下放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权限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为企业提供更便捷的服务,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决定将省厅实施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委托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下放事项
        将下列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

      2019-08-02